用于粉尘场所执法现场个体防护
(1)具有呼吸追随功能,响应时间≤1s,粉尘过滤效率符合《呼吸防护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》GB 30864,滤芯数量满足1年使用需求;
(2)电池工作时间≥8h;
(3)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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